农药实行登记许可制度,目的是确保农药产品发挥和实现其使用功能和价值,确保产品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接受的安全风险。农药登记主要从农药质量、防治效果、安全性等3个方面把好农药进入市场的首要关口。
在质量上,重点从化学角度,通过实验室检测分析数据,对产品的性质、状态、规格质量、定性手段、制备方法进行审核,看产品成分识别是否准确,剂型是否合理,产品组成是否符合剂型要求,控制指标及检测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常温贮存是否稳定等。确保生产者提供质量合格的农药产品。
在防治效果上,重点从生物学角度,通过田间试验,判断农药成分的活性程度,对有害生物的防治效果,对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影响,以及对作物的安全性等。并推荐科学合理使用技术,包括防治适期、用药剂量、用药次数等。
在安全性上,重点从毒理学角度,通过农药毒性试验、作物残留试验、生态环境影响试验,判定农药的毒性级别,对人体是否有潜在的慢性危害,在使用作物上残留是否超标,对环境生物是否有影响等。引入风险评估机制,通过科学评估技术、评估方法,综合评价农药对人体健康以及对生态环境是否安全。评价结果及防范措施在标签上予以标示,如:毒性级别,安全的使用次数和采收间隔期,对蜜蜂、鸟类等环境生物毒性大小等,引导科学使用,规避风险。
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表明在质量、效果和安全性等方面符合质量控制要求,符合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条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体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农药快讯, 2016 (18):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