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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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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药产品质量情况统计分析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董记萍, 付鑫羽, 白孟卿, 刘亮 更新时间:2020-01-10 点击量:7660

农药作为重要的农业投入品,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近些年,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抽样检测,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从农业农村部每年公布的农药监督抽查结果来看,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逐年提高,但非法添加隐性成分问题仍然是农药质量不合格的重点问题,也将是今后基层农药监督执法面临的主要难题。本文通过对2016—2018年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农药抽查结果,剖析农药质量不合格具体情况,分析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种类,旨在为农药市场监管提供参考。

 

1  农药质量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有效登记状态的农药有效成分达到689个,产品41 514个。经对农业农村部公布的近3年农药产品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4年共抽检农药样品23 262个,合格产品20 639个,总体合格率为88.7%。

 

2015—2017年每年抽检农药产品约5 000多个,2018年抽检产品数较2017年增加了3 090个样品,增加了60%1。同时,近4年的农药质量合格率呈曲线式上升趋势,其中2018年农药质量合格率比2015年高9%。

 

1  2015—2018年农药监督抽查情况

 

2  农药质量具体分析

2.1  不同农药种类农药产品质量分析

经对2016—2018年杀虫、杀菌和除草剂产品质量合格率分析,发现不同用途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杀虫剂产品从2016年的80.6%,提高到了2018年的91.1%,提高了10.5%杀菌剂从2016年的92.1%,提高到2018年的96.0%,提高了3.9%除草剂质量合格率近3年基本保持在93.0%以上,从2015年的85.3%,提高到了2018年的95.4%,提高了10.1%。

 

3年,杀菌剂和除草剂产品质量合格率明显高于杀虫剂产品2。其中除草剂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较快。

 

2  3年杀虫、杀菌和除草剂产品质量情况

 

2.2  不同抽查方式农药产品质量分析

近几年,农业农村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采取例行抽查、重点抽查、专项抽查相结合、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农药样品。例行抽查主要从农药市场随机抽样检测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卫生杀虫剂等产品质量。专项抽查主要从农药市场随机抽样检测蔬菜含食用菌、瓜果、茶叶、中药材生产用农药产品质量。重点抽查从农药生产企业标称和市场上抽样检测指定抽查企业的农药产品质量。

 

通过对例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样品质量合格率等情况进行对比,不难看出重点抽查产品合格率均明显低于例行随机抽查产品合格率其中2016、2017和2018年例行随机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分别比同年重点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高出23.8%、24.9%和12.1%。纵向对比,2018年的例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均有所提高,例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质量合格率较2017年分别提高了2.1%和14.9%3

 

3  2016—2018年不同抽查方式农药产品质量情况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例行随机抽查是各地从农药市场随机抽样检测,为了解统计全国农药市场质量情况。而重点抽查主要是各地对农业农村部根据近年来监督抽查结果和举报投诉情况制定的重点抽查企业的农药产品进行的抽检,同时各地还可结合本地情况有针对性地增加需重点抽查的农药企业的产品,列入重点抽查名单的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也应当到该企业成品仓库抽取农药样品。因此,例行随机抽查主要供农药市场质量情况统计,重点抽查主要是集中力量打击涉嫌严重违规的企业。

 

2.3  生物农药及卫生杀虫剂产品质量分析

近几年,生物农药产品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根据农业部农药监督抽查结果通报,2015年3次抽检的平均合格率只有27.8%。近两年生物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较2015年分别提高了29.9%和26.9%4。卫生杀虫剂产品比生物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高,2016—2018年分别比生物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高出28.7%、23.4%和39.1%。

 

4  生物农药及卫生杀虫剂产品质量情况

 

生物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明显低于农药质量总体合格率2016—2018年分别比当年农药质量合格率低50.0%、31.2%和38.5%,生物农药仍是今后农药质量监管的重点烟剂产品质量合格率也较低2016—2018年分别比当年农药产品合格率低35.8%、25.1%和9.9%。但从纵向对比,近年来烟剂产品合格率有了明显提升,2018年比2016年提高了33.3%,是近年来国家强化对烟剂产品专项抽检取得的明显成效。卫生杀虫剂产品较生物农药和烟剂产品合格率较高,且近3年提高了30.2%5

 

5  不同种类农药产品质量情况

 

3  质量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

经对2016—2018年农药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分析同一产品同时存在几种情况的,重复计算,从抽检结果看,当前农药质量存在不少问题产品,其质量不合格情况主要为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和有效成分不达标。3年,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情况有所抬头,不合格比率增加了13.0%。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情况有所好转,从2016年的53.1%下降到了2018年的40.3%,下降了12.8%有效成分不达标情况基本保持不变,维持在36.5%左右,但具体分析不达标情况,可以看出已经由有效成分含量不足转变为实际含量高于标签标示值6

 

6  2016—2018年农药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违规行为情况

 

假农药及非法添加农药情况都有所好转,其中非法添加其他农药情况呈明显下降趋势,2018年比2016年下降了12.8%,假农药主要是指有效成分未检出和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情况占不合格比例仍然较高7

 

7  2016—2018假农药与非法添加占不合格产品情况

 

3.1  非法添加其他农药成分

在近3年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药中,假农药所占比例虽有小幅下降,但仍然占到不合格样品的60%以上,仍然是今后市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目前的市场状况在逐渐好转,从假农药所占整个抽样样品的比例来看,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2016年假农药占抽样样品的10.1%,2017年就下降了3.1%,到2018年比2016年下降了5.5%8。说明近几年的农药市场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8  2016—2018假农药占样品和不合格样品比例情况

 

3.2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未检出情况

通过对近2017、2018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通报中有效成分未检出情况统计,农药产品中未检出的农药品种基本是市场上常见农药,其中杀虫、杀菌剂占有多数,除草剂略少,同时一些植物源或生物农药检测呈现未检出的情况1

 

1  未检出农药情况表

 

3.3  非法添加其他农药情况

违法添加的其他农药以杀虫杀菌剂产品为多从品种来看,添加的农药主要是禁限用农药如甲拌磷、水胺硫磷、氟虫腈、硫丹、克百威、灭多威等高活性过专利保护期产品如螺螨酯、氯虫苯甲酰胺、虫螨腈等广谱性如百菌清、福美双等速效性或活性较好的品种如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等菊酯类农药、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哒螨灵、啶虫脒、毒死蜱等2

 

2  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表

 

1)高毒、菊酯类农药添加情况

3年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占不合格产品的15%左右,主要有甲拌磷、水胺硫磷、氟虫腈、硫丹、克百威、灭多威等非法添加菊酯类农药占不合格产品的20%以上,主要有甲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等。不合格产品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情况有所好转,2018年较2015年下降了11.3%9

 

9  非法添加农药占不合格农药比率

 

2生物农药产品情况

2017、2018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来看,生物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较低。通过分析,未检出的生物农药品种有多杀霉素、印楝素、苦参碱、枯草芽孢杆菌、苏云金杆菌、井冈霉素及春雷霉素等。在生物农药中,苦参碱、苏云金杆菌、核型多角体病毒等产品中非法添加化学农药情况较严重,其中添加氯虫苯甲酰胺、虫螨腈、噻虫嗪及菊酯类高活性农药较普遍,但也有不法厂家添加了限用农药如克百威、氟虫腈等3

 

3  生物农药产品中非法添加化学农药情况表

 

3灭生性除草剂产品情况

2017—2018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来看,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违法添加百草枯情况比较严重。2年共抽检了392个灭生性除草剂产品,其中有14.0%的产品非法添加了百草枯,19.0%的敌草快产品中检出百草枯成分。

 

4  农药质量监管建议

4.1  强化对指定企业的重点抽查

造成重点抽查合格率明显低于例行随机抽查合格率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黑窝点的主观故意制假售假以及少数企业的蓄意造假和屡查屡犯。对这类企业应加大重点抽查监管力度,组织地方农业执法系统对其所有产品进行全国监管,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同时,地方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其日常监管,减少其犯错机会。

 

4.2  加强对生物农药、烟剂和灭生性除草剂的抽检

在我国目前农药使用专业化程度不高、隐性成分识别技术体系不完备情况下,禁限用隐性成分的添加,风险危害不容忽视。针对目前非法添加突出问题,强化对农药产品质量问题多的领域或农作物用药如生物农药、烟剂和灭生性除草剂等的专项抽查。结合可追溯管理制度,追查根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擅自添加隐性成分的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违规者。

 

4.3  强化对违规行为的查处

在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下,不法企业制假售假手段更加隐蔽,呈现流动性、规模化、网络化等特征。少数农药经销商甚至参与制假售假,非法定制、加工“差异化、个性化”假劣产品进行销售,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农药行业的“潜规则”。建议结合农药生产许可、登记许可等对生产企业实行综合监管,结合农药经营许可加强对不法经营单位的监管,坚决打击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不断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4.4  加强监测技术等支撑能力建设

检测机构的检验能力水平,在农药质量监管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很多假劣农药鉴定难度大、技术要求高、鉴定时间长,有的需要结合工作经验来判断,这也是某些不法企业敢于铤而走险的一个原因。因此,需要健全农药成分综合监测方法、完善检测技术,提高检测技术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提高农药监管部门发现假劣农药、检测农药成分和处置纠纷等的能力。

 

4.5  加强宣传培训与行业引导

强化农药监管和检测人员的培训。调动农药行业等社会力量正确引导,促进生产经营者自我约束,不再从事非法添加农药成分的违法活动。


来源:《农药科学与管理》2019年第7期

tag: 农药  质量  隐性成分  生物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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